部门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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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概况

学校工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按照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
二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。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,协助有关行政部门抓好教职工的业务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。

三、听取和广泛收集教职工的各类意见、建议及合理要求,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,协调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,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,起好桥梁、纽带作用。

四、抓好工会的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;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管理工作;定期对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进行表彰。

五、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,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,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;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。

六、协助学校对有关法律、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;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协助和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险、劳动保护工作,落实教职工集体福利。

七、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,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。

八、及时报道学校工会工作动态,反馈各种信息,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交流。

九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